根据冀直字[2017]23号文,关于印发《省直机关创建“五好党支部”实施办法》的通知,省直工委结合年终党建工作考评进行检查,审定我所党支部为“五好红旗党支部”,并于2018年6月授予了“五好红旗党支部”称号和奖牌。